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103-04-02【徵才】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商品創意經營系與商業設計管理系約用人員

一、資格條件: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

(一) 大學、四技或二技畢業。 (二)具良好溝通能力,有耐心處理學生事務。 (三) 熟悉學校行政,能書寫公文。 (四)能製作電子文件、試算表、海報,有電腦硬體知識者尤佳。 (五)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辦理本校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系務相關業務。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桃園縣平鎮市福龍路1段100號本校桃園校區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資料請詳填(新版橫式,含相片,請於末頁填表人欄位簽名,並以雙面列印)、學、經歷證件,大學、四技或二技成績單等佐證資料 (均為影本),於103年4月13日前請以限時掛號逕寄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收(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請留日間可聯絡之(市內)電話,信封並註明應徵「應徵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約用人員」(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或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

2、甄選方式:以面試為主(佔70﹪,內含觀念見解:25﹪、專業素養:50﹪及應對反應:25﹪),測驗為輔(佔30﹪,內含公文寫作:50﹪及電腦文書處理50﹪)。

3、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412李小姐,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4吳先生。

4、新進之約用工作人員,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約用單位之相關會議考核,成績及格者,並經簽請 校長核定後予以正式約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約用。約用工作人員之約用採1年1僱方式。

5、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另行公布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
Click 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