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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產學合作暨獎助學金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

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產學合作暨獎助學金辦法

壹、宗旨

為獎勵及培養在學同學之會計專業技能,特訂定本產學合作暨獎助學金辦法,針對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以下簡稱:本系)大學部三、四年級及二技學生提供專案實習機會,以期加強其會計專業技能,縮短會計系同學畢業生投入職場工作之磨合期,並提供獎助學學金,以實質方式回饋校園、幫助成績優秀學生。

 貳、對象資格及名額

一、產學合作:凡本系大學部四年級及二技二年級同學,前一學年之總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者,均得申請本項產學合作;每年名額原則上為三名,並依本所實際業務執行狀況予以適當調增。

二、獎助學金:

(一)凡本系大學部三年級同學,大學前二學年之總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者。

(二)二年制一年級新學,入學前最後二學年總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者。

 (三)本項獎助學金原則上每學年為一名未來視辦理成效予以檢討增額。

參、產學合作暨獎助學金方案內容:

一、產學合作:

(一)會計師事務所實習工作:

1.盤點實習工作:每年於十二月底提供盤點實習工作機會,使本系學生透過實際企業盤點工作,與審計課程所學內容相互印證。

2.審計實習工作:於每年一月至五月間配合本系課程,原則上提供兩個月以上之審計查核實習工作,使本系學生學習審計證實性查核程序之執行、營利事業稅務結算申報之各項規定及技巧,並體驗會計師事務所之工作。

(二)實習工作之敘薪及獎助學金:盤點及審計實習工作按時數或月份計薪,依勞動基準法之法定工資辦理。

二、獎助學金:

 (一)獲本項獎助學金之同學,自獲得日起連續補助四學期,每學期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並保留優先參與產學合作計畫之權利。

 (二)本獎助學金之得獎同學,應先承諾應屆畢業時先行至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滿二年,薪資及待遇依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規章辦理。

 肆、申請時間

一、產學合作:申請人於上學期開學後檢具相關資料向系辦公室申請,由會計資訊系主任審查後將推薦名單於開學日起算二個月內通知本所。

二、獎助學金:申請人於上學期開學後檢具相關資料向系辦公室申請,由會計資訊系主任審查後將推薦名單於開學日起算二個月內通知本所。

 

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產學合作暨獎助學金辦法

鼎信獎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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