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資系Q&A
會資系Q&A
Q1 是否有畢業門檻
A:本系各學制畢業門檻請見課程規劃底下之畢業門檻細項,碩士班另見碩士班相關規定。
選課
Q1 選課日期為何?
A:
- 每學期於學校網頁(教務處)公告選課日程。
Q2 如何登入選課系統?
A:
(1) 由學校首頁→學生→學生資訊系統 進入選課系統選課
(2) 第一次登入帳號為學號,密碼為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大寫)
Q3 跨系(科)、跨校、跨制、跨部如何選課?
A:
- 線上申請。
- 線上申請未完成,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後,交由系辦簽核及對方系辦簽核,將該申請書送回系辦。
- 跨校選課另填「跨校選課申請書」,送至本校教務處及對方學校教務處核章後,將該申請書送回教務處。
Q4 跨部選課有何條件?
A:
必修科目:應屆畢業生、日間部衝堂或未開課。
(延修生不在此限)
Q5 每學期規定的可修的學分數上限為何?
A:
- 五專前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二十學分,不得多於三十四學分。五專後二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二學分,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其學分上限不含重(補)修學分、輔科及雙主修學分。
- 日間部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下限為,二技一年級及四技一至三年級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二技二年級及四技四年級不得少於九學分;各年級每學期學分上限均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惟學分上限不含重(補)修、輔系及雙主修學分。
- 進修部二技及四技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最後一學期修習之學分數,如因特殊情況,得檢具證明經系主任核可後,再酌減修習學分數,但仍不得少於五學分。
Q6 能否超修?
A:
- 學生經各該系科主任核准,得修習較高年級課程或加修一至二門科目,不受學分上限限制。
- 二技或四技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應符合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規定。
Q7 體育興趣選項如何選課?
A:
(1) 四技一至三年級、二技一年級、五專一至五年級為必修。
(2) 四技三、四技四、五專五可依興趣選擇課程。
(3) 選課人數若達上限則依選課先後順序排序。
Q8 通識課程選修相關規定?
A:
- 通識課為必修。
- 學生專業必修課程科目,應於本班修習,除經該生科系所主管核准外,不得在其他班級修課;軍訓、體育、通識課程則由該中心、室主任核准。
- 學生除修習同學制同科系所內各年級之選修課程科目外,其餘課程選修應經該生科系所主管核准;軍訓、通識課程則由該室、中心主任核准;體育課程另依體育課程選課 要點辦理。
Q9 選課結束後,課程停開,如何申請加選?
A:
於3日內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至系辦申請加選。
Q10 如何撤選?
A:
期中考過後2週內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勾選「撤選」,並經授課教師簽名同意後,將該申請表送至系辦。其缺曠課紀錄及學分即不予採計,但學分費不予退費。(限撤選1科)
Q11 重(補)修的方式為何?
A:
- 除原系(科)停開該課程,才可跨系(科)選修內容相近之課程,且不可修習低年級課程。
- 重(補)修學分數學分數若較為原科目多時,其所超修學分數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Q12 選課結束後,未選之科目成績能否採計?
A:
以選課確認單為準,凡未選之科目,雖有成績,不予登記
調課
Q1:開學後想要調課可以嗎?
A:
可以,每學期第二階段網路選課時間提出申請。
Q2 開學後想要調課要怎麼申請?
A:
- 至教務處登記領取「課程資料變動申請書」;其中,申請調課者,另需向教務處領取該課程修課學生名單(調課需全班修課學生簽名同意)。
- 申請書填妥後送交教務處。
扣考
Q1 扣考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A:
- 任一科目缺、曠課總節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 扣考缺曠計算至第17週。扣考名單分3次計算與公告,第1次計算至第14週(第一階段),於第16週公告,扣考預警名單(不另行個別通知,僅公告於學校網頁)計算至第15週,於第16週公告,第2次計算至第17週(第二階段)約在期末考後一週公告於課務組網頁,請特別留意。
- 於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收到扣考通知請務必至生輔組確認缺曠課紀錄是否無誤,扣考確認最後結果以網路公告為準,請務必隨時至學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及教務處課務組網頁下載名單或電洽教務處確認。
- 收到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扣考通知時仍需正常上課直至確認最後扣考結果。
- 第一階段扣考通知送至各班,第二階段扣考通知寄至通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