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徵才】臺北市立動物園115年度教育推廣工讀生

工讀學生資格及配合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本國籍在學學生,具會計、商管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具備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應徵時須檢附學生證、在學證明及相關證明。

     二、職前講習:

 (一)工讀期間,工讀學生須參與計畫相關之教育訓練(含職前與在職),並全程參與,若無故缺席,本園保留取消工讀資格之權利。

(二)參與本計畫之學生須配合參與各項形式之工作訓練、宣傳活動等。

工讀內容

一、教學活動設計與評量研究:參與教育成效評量、課程發展與培訓、教學設施改善、回饋問卷、研究計畫執行。

二、教育行銷專案發展:策畫主題教育活動發展、操作與推動研發。

三、教學方法與媒材研究:解說展示計畫、教案教具、多媒材應用、美術設計、外語翻譯、館藏維護。

四、協助會計室經費審核及彙整內部控制資料。

五、圖書文史資訊典藏:圖書文史資料盤點、分類建檔排序、圖書整理、上架、資訊流通管理。

六、文宣品設計銷售:本園文宣品商店值班、文宣品庫存整理及管理、文宣品設計。

工讀薪資及保險

  1. 本園補助工讀薪資,計算基礎係按日計酬,日薪1,176元(6小時),含勞工保險。
  2. 工讀生於工讀期間之膳宿、交通事宜須自行處理。
  3. 工讀期間差勤依班表排定,若遇颱風等天災,依據各地直轄巿、縣巿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
  4. 至少能配合每週固定出席一至二天或以上。
  5. 僱用期程:自民國115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114年8月20日止,請繳交「臺北市立動物園教育推廣工讀生履歷表」寄至bg4770@gov.taipei。(業務單位可視用人實際情形可放寬報名時間,變動時間以網路公告為主)。
  2. 聯絡人:臺北市立動物園(02)29382300轉120周小姐。
  3. 資料齊全且符合資格者,本園將擇期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全者與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通知。

工讀生應遵守規則

  1. 收到工讀通知後,請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並依約定時間來園報到。
  2. 工讀期間請自行投保意外險及附加醫療保險。
  3. 每日上下班時間為9:00-16:00(得依業務需求由管理員調整),不得遲到早退。
  4. 於園區工作一律配掛識別證、穿著工讀背心,並遵守園區相關規定。
  5. 應服從管理員之工作指派及督導,非經管理員同意,不得任意進出非關業務之場所,未經同意不得將業務相關資訊以任何方式記錄及散布。
  6. 工讀期間如有違反規定、工作態度不佳或損害園譽之行為,本園有權終止僱用,以及得追究損害賠償責任,並通知就讀學校適當處置。

瀏覽數:
登入成功